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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终极控制权、政府干预与债务期限结构    

文献类型:学位论文

中文题名:公司终极控制权、政府干预与债务期限结构

作者:陈璐[1];

机构:[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一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导师:方拥军;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授予学位:硕士

语种:中文

中文关键词:债务期限结构;;终极控制权;;终极所有权;;政府干预

摘要: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不再仅仅关注于对企业资本结构的研究,而是开始考虑资本结构更详细的方面——债务期限结构。大量的国外研究当中,从对制度、公司特征等层面相关因素的研究起,将研究范围逐步扩展,还涉及了资本市场以及公司治理层面的相关因素对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我国学者对债务的内部期限特征探究还比较落后,而且主要是在借鉴国外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在我国的制度安排和金融体系框架下,进行扩展探析和验证。而近年来,我国也逐渐开始涉及制度层面以及公司治理层面的因素研究,但是相对来说研究尚浅。 我国具有特殊的国情和制度背景,而近年来也有众多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当中的终极控制权现象日渐凸显。上市公司中的终极控制股东会对其资本的来源及结构进行控制,那么其对债务的内部结构(特别是债务期限结构)是否也同样具有重大影响呢? 本文首先对债务内部期限特征的相关探讨结果进行梳理,在这个前提之下,通过分析我国特殊的最终控制现象来研究其与债务内部期限特征的关系。另外,本文还关注了综合市场化指数中的政府干预因素对上述二者之间关系是否存在影响。在该思路之下,本文选取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857家A股公司为样本,得到了其2008-2010三年的连续数据,通过设计相关变量,构建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和检验。本文的实证分析是以公司终极控制权现象为出发点,研究终极控制主体产权性质、终极控制权和终极所有权的差异程度对企业债务融资内部结构的影响。另外,本文在实证中观察在政府干预之下,终极控制主体产权性质、终极控制权和终极所有权差异程度与债务内部期限特征之间的关系是否受到影响。 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终极控制主体产权性质为非国有的上市公司难以取得债务融资(特别是银行借款);(2)终极控制权与终极所有权差异越大,越可能有期限较长的负债。(3)政府干预因素对终极控制主体产权性质、终极控制权与终极所有权差异程度与债务内部期限特征之间关系的影响力度较小。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完善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政策性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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