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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或空置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问题探讨
文献类型:期刊文献
中文题名:在建或空置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问题探讨
作者:苏明[1]
第一作者:苏明
机构:[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第一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年份:2024
卷号:34
期号:7
起止页码:61-63
中文期刊名:中国农业会计
外文期刊名: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
基金: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疫情背景下自然人大股东企业政府补助与‘脱虚向实’问题研究”(232400412001)。
语种:中文
中文关键词:在建或空置建筑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摘要:企业房地产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是投资性房地产,其盈利能力具有较大差别。在房地产市场为牛市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会产生较高的超额收益,从而使投资者相对偏好投资房地产占比较高的企业。现行会计制度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文分析目前在建或空置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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