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详细信息

我国民法总则第16条刍论    

文献类型:期刊文献

中文题名:我国民法总则第16条刍论

作者:杨柳青[1]

第一作者:杨柳青

机构:[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第一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23

起止页码:144-145

中文期刊名:当代经济

外文期刊名:Contemporary Economics

语种:中文

中文关键词:胎儿利益保护;《民法总则》第16条;特殊权利能力说

摘要:我国《民法总则》第16条第一次在基本法中规定胎儿的利益保护问题。胎儿利益的保护不仅有理论依据,还有不同的立法模式能够参考,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已经得到国内外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识。在实践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问题不仅限于《民法总则》规定的继承与接受赠与两个方面,还有健康权、抚养损害赔偿请求权。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