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详细信息

我国《刑法》第37条关于定罪免刑的司法适用探析    

文献类型:期刊文献

中文题名:我国《刑法》第37条关于定罪免刑的司法适用探析

作者:丁华宇[1]

第一作者:丁华宇

机构:[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第一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年份:2014

卷号:24

期号:5

起止页码:71-74

中文期刊名: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外文期刊名: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

语种:中文

中文关键词:《刑法》第37条;免刑;轻罪;微罪;司法适用

摘要:《刑法》第37条的免刑规定具有较强的政策功能和司法价值。就个案而言,究竟符合什么样的具体情形方可判处免予刑罚处罚,完整理解《刑法》第37条内涵至关重要。"犯罪情节轻微"量定罪行轻重,是免刑适用的一般化标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追求客观公正;"不需要判处刑罚"测查犯罪人格,是免刑裁量的个别化依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追求合理差别。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下,是否免予刑罚处罚关键在内因,需要法官综合罪前、罪中、罪后三个阶段的情形综合审慎判断。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版权所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20050021-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