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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研究    

文献类型:学位论文

中文题名: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研究

作者:徐玉洁[1];

第一作者:徐玉洁

机构:[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一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导师:戴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授予学位:硕士

语种:中文

中文关键词:税制结构;公平;效率

摘要:1994年,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确立了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然而经过二十多年的税改,间接税依旧占据主导地位,近年来,经济迈入新常态,“减税降负”成了社会的热点话题,增值税税率不断调整、逐渐降低,但是企业仍然普遍反映税负过重,实体经济增长缺乏活力,这与我国“减税降负”使企业迸发活力的目的背道而驰。居民收入分配公平是我姑一大难题,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已经达到中高国家收入水平,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也在不断凸显,自由的市场机制无法带来公平的收入分配,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实现。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明确指出,要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以财产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充分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资金、稳定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完善我国税制结构势在必行。本文认为过低的直接税比重是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因此,本文对我税制结构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目前我国实行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这样的税制结构下,存在着直接税占比过低、间接税比重过高的问题,间接税又以流转税为主,流转税占据我国税收收入的一大部分,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其易于转嫁、具有累退性,不利于居民收入分配公平的实现;所得税和财产税被认为是进行收入分配调节的较好的税种,但是目前我国所得税占比较低且税收流失严重,财产税严重缺位,调节收入分配功能不足,税制结构失衡也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诸多的不良影响,本文通过分析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巴西、俄罗斯、南非等金砖国家的税制结构,总结其改革经验,阐述了我国税制结构优化应该遵循的原则,并针对所得税各财产税等具体的税种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出发,完善间接税体系,从创建第三方信息平台和完善税收信用制度建设两个角度考虑,加强对相关制度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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